首页 > 工程招标> 东安大道、建设路、同心路两侧建筑物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783420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东安大道、建设路、同心路两侧建筑物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东安大道、建设路、同心路两侧建筑物亮化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HJK2017-08-05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安大道、建设路、同心路两侧建筑物亮化工程已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2017]4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东安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安大道、建设路、同心路两侧建筑物亮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东安县。 2.3 规 模:1.东安大道、建设路、同心路三条道路的两侧建筑物进行亮化达到95%以上。2. 东安大道、建设路、同心路三条道路两侧所有建筑物的空调装饰、门头广告进行改造;三条道路两侧建筑物的商业广告进行整改或拆除;三条道路两侧建筑物的墙面改造视建筑物具体情况而定,节点位置建筑物墙面破旧不堪的进行立面改造,新的、好的墙面无需改造。招标控制价为45990247.23元。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且包含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拟任的关键岗位人员应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配备,(以上人员近六个月(2017年2月至2017年8月)由投标单位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均需提供相应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开标时关键岗位人员需与报名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还需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网址;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其中本项目招标信誉评审计分标准按永住建发〔2015〕9号文规定进行了调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2017年9月 12 日至2017年9月 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以下证件原件到东安县招标办会议室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和暗标资料:(1)公告报名有限期内的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或二维码清晰可查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及其有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2月至2017年8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提供可查询网址、密码);(9)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入湘登记证明。以上证件均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胶装成册)。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发送给各投标人;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发送给各投标人,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378198840@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8.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6-4215043。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安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东安县 联系人及电话:胡先生 138747232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开源鑫城大酒店 联系人及电话:贾先生 18627545267  

报名期限: 2017-9-12201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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