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滨河风景住宅小区项目已经稀土高新区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滨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滨河风景项目硬化、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稀土高新区腾飞大街北侧,春华路南侧,礼贤路东侧 2.立项批文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滨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滨河风景住宅小区项目核准的批复 (包发改投字【2012】152号)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建设规模工期计划投资/万元 GX2017SG039包头市滨河风景项目硬化、绿化工程施工北区。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铺装硬化工程、绿化工程、幼儿园工程、景观小品工程、围墙工程、自行车棚工程、入口门厅景墙工程、安装工程等 南区。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单元入户口铺装、园路铺装、停车场铺装、车行路工程、人防出人口铺装、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建筑工程、硬化铺装、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等100 日历天28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开标会议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本人必须作为授权委托人单独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拟参加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包括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审验合格在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必须是人事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专业类型相同或相近的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在本单位注册的岗位证书原件(必须审验合格在有效期内)、造价员或预算员,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信息表、其他需提供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证书原件及建设工程投标确认单一式4份到开标现场,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健全、不在本单位注册、未年检合格或证件不齐全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同时还需出具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或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原件及包头稀土高新区监察大队关于以往承建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原件,现场未带原件,做无效标处理,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记录的做无效标处理。中标人的项目经理证件及项目班子人员证件将被押证直至工程结束。自治区以外的投标人需去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管理科办理进包备案手续,开标时提供进包备案手续(诚信证明)。开标前需提交诚信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7年09月12日至2017年09月17日 2.领取地点 网上领取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1500.00元每标段。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2.内蒙古招标投标网、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包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5.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滨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高新区阿拉塔坦汗大街19号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刘占平联 系 人:高帅 电 话:0472-6866812电 话: 0472-5199096 传 真: 传 真:0472-5199097-806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nmgzyx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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