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山核心景区提升项目剑山东侧地块景观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南通狼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的五山核心景区提升项目-------剑山东侧地块景观工程 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施工 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1)立项批文号:通政办发(2017)46号。
(2)工程地点:南通五山地区。
(3)工程规模:总投资约55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等级标准要求:合格。
(5)计划工期: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施工总日期为180日历天。
三、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五山核心景区提升项目剑山东侧地块景观工程施工(包括土方、桥梁、道路、排水、景观、绿化、路灯照明、建筑、安装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内容 。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 独立法人资格 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2)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资格(1名项目经理和1名项目副经理,拟派项目经理与项目副经理可为同一人,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A、拟派项目经理1名,具备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或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B 、拟派项目副经理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五、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7)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与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交纳的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8)近三年(2014年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2000万元(以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为准)及以上的绿化景观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单位公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9)近三年(2014年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拟派项目副经理在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500万元(以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为准)及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含桥梁)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单位公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10)近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推)企业、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江苏企业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否则,视为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2)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副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副经理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预审须提供的资料:
1、本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规定的材料;
2、资格预审文件完整版由投标报名人通过南通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
七、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报名时间为2017年9 月12日至2017年 9月18日。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制作资格审查文件并递交等操作)。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过程,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里面进行提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13-59001839。
八、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9月 24日0时 00 分。
九、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255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退。
十、确定投标人的方式:按苏建规(2013)4号文执行。
十一、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详见附件1)。
十二、注意事项
1、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如已签订了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其一切责任。
2、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归评委委员会。
招标人: 南通狼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狼山客运站
地址: 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联系人: 朱工
联系人: 董庆华
电话: 0513-85719268
电话: 18012880303
附件1: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签到及会议地点为本工程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否则不论何原因,均视为自动弃权,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各投标人须将“能正确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加密锁”带至开标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评标程序
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
三、商务标评审(100分)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商务标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一)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市招标办备案后,与招标文件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www.ntcetc.cn)公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
(二)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做废标处理)。
本工程商务标评审设置A、B两种评标办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作为商务标的评审标准。
商务标评审方法A:
1)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所有报价取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算术计算错误除外),在后续评审中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做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10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计算各投标人得分
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4)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最高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1、若投标报价不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
2、若投标报价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商务标评审方法B:
1)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所有报价取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0.84×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算术计算错误除外),在后续评审中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做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10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计算各投标人得分
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4)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最高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1、若投标报价不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
2、若投标报价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四、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五、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2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项目名称: 五山核心景区提升项目剑山东侧地块景观工程施工
招 标 人: 南通狼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年9月12日
一、 总 则
1.鉴于南通狼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作为拟五山核心景区提升项目剑山东侧地块景观工程施工 的招标人,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 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二、 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5.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及附件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
6.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7.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9.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0.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招标公告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等。
11.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2.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时,并经招标人考察通过后,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四、 联合体
1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本项目招标不予接受,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五、 利益冲突
14.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4.1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14.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六、 申请书的提交
15.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于 2017年9月24日 0 时00分前 网上递交;联系人: 董庆华 ,电话:18012880303,软件公司服务人员电话:13951302147,逾期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16.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16.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褪色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电子扫描件需清晰;
16.2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清楚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17.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七、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19.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 通知与确认
20.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1.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
21.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标准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能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1.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1.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2.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天内,招标人将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资格预审公示”栏公示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3.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
24.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九、 附件
25.附件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2 《诚信承诺书》。
附件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企业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 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副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副经理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6 项目经理业绩
近三年(2014年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2000万元(以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为准)及以上的绿化景观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单位公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7 项目副经理业绩 近三年(2014年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拟派项目副经理在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500万元(以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为准)及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含桥梁)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单位公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8 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资格(1名项目经理和1名项目副经理,拟派项目经理与项目副经理可为同一人,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A、拟派项目经理1名,具备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或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B 、拟派项目副经理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1、项目经理提供园林绿化职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
2、项目副经理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9 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①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缴纳的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①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缴纳的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10 无行贿犯罪证明 近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推)企业、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江苏企业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企业、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否则,视为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①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诚信承诺书)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相关证明。
12 诚信承诺书 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 格式详见附件
备注 上述所有材料(1-12)均要以原件扫描格式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附件2
诚信承诺书
:
我方参加你方的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我方法定代表人向你方慎重承诺:
1、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 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3)4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意见》附件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一条第七款的规定,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后,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存在上述不良记录,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接受处罚。
3、本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
4、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5、如果以后涉及招标投标方面的投诉举报,我方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我方承诺: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包括同意你方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我方列入黑名单,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由各投标申请人从南通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下载园地”
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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