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永安市小陶镇新西村传统村落景观提升工程——迎宾公园、滨西步道、入口引导标识项目
信息编号: 278441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永安市小陶镇新西村传统村落景观提升工程——迎宾公园、滨西步道、入口引导标识项目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第 1 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小陶镇新西村传统村落景观提升工程——迎宾公园、滨西步道、入口引导标识项目 已由 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永安市小陶镇新西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指挥部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和村自筹 ,招标人为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永安市小陶镇新西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永安市小陶镇新西村传统村落景观提升工程——迎宾公园、滨西步道、入口引导标识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和预算书,总造价约158.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永安市小陶镇新西村传统村落景观提升工程——迎宾公园、滨西步道、入口引导标识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和预算书,总造价约158.4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5. 质量要求: 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造林技术规程》及《福建省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同时种植成活率、施工质量和苗木规格合格率100%为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办理信息登记】详见闽建筑〔2015〕35 号文。或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职能部门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的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专业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注:专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按(闽建风景〔2008〕6号)要求可以不提供;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7.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8.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9. 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3.10.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永安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2017〕35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至 2017 年9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五层 采用 不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 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用信封装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万元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WWW.fjbid.gov.cn 上发布。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五层会议室 ;

8.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核查身份证原件同时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等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8.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 ;

地 址: 永安市新西村 , 邮编: 366100 ;

电 话: 13799174587

联系人: 刘妙娇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分公司地址:永安市国林路151号三层,邮编: 366000 ;

电话: 0598-3601138 传真: 0598-3651138 ;

联系人: 姜庆喜 。

购买标书联系人及电话: 潘成群 0598-3619258



监督部门及电话:永安市监察局 05983804907







报名期限: 2017-9-14201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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