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张家界市交投第二停车场(庸都园)绿化景观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78452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张家界市交投第二停车场(庸都园)绿化景观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张家界市交投第二停车场(庸都园)绿化景观项目已由张家界市发改委以张发改投资[2015] 56号文批准建设,以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法制【2016】160号文件招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交投第二停车场(庸都园)绿化景观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教场路和解放路交叉路口,原庸都园公园; 2.3 规 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8968.5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702.4平方米,停车库面积7468.9 平方米,设备用房面积797.2 平方米,由建设13间临街商业店铺、机械停车库和设备用房(地下3层、地上1层)及室外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组成。其中绿化景观工程的绿化总面积约4600平方米,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及铺装、景观回路、水电、景观服务构筑等,项目总投资约 300万元;。 2.4 工 期:9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合格,且植被成活率100%,缺陷责任期二年;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4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jjsggzy.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有意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17年9月14 日至2017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00时至5:00时,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①法定代表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介绍信原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⑥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⑦拟任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原件;⑧拟任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9、施工员、质量员上岗证书,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10、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11、本招标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报名、购买招标资料。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关键岗位人员的证书(关键岗位人员的证书开标后退还)存原件外,其余均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6.2未按6.1条规定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全时,投标报名将会被拒绝; 6.3招标文件400元/套,图纸及资料600元/套,一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4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1844225853@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2160112。

10.其他注意事项 10.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投标人的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0.2 投标人在中标后,杜决资质挂靠,关键岗位人员非重病、死亡、业主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能变更,不能按投标文件人员到岗的,视为资质挂靠嫌疑人,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非特殊情况,关键岗位人员每周必须不少于五天在岗,如发现不在岗一次,提出警告,累计发现两次,扣除10%履约保证金,累计发现三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双方合同。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张家界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定大道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97440668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31号路桥公司301室 联 系 人:石女士 电 话:18874419832 邮 箱:1844225853@QQ.com  

报名期限: 2017-9-14201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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