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石龙村风貌塑造项目和村级主道绿化亮化工程选择施工队伍的公告
根据有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公布我镇石龙村竞选石龙村风貌塑造项目施工队伍,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实施范围 1、项目名称:项目一 板桥镇石龙村风貌塑造项目 项目二 板桥镇石龙村村级主道绿化亮化项目 2、建设地点:板桥镇石龙村 3、工程造价:按财政评审价下浮15%计算,按实收方决算,项目一按户均3万元(含设计预算及监理等费用)控制,项目二总控制价45万元(含设计预算及监理等费用)。 4、工 期:15日。 5、质量要求:按现行的相关规定、设计和合同约定。 二、资格要求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建、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住建厅颁发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一个施工单位只开具一个法人委托书参与报名,项目名称为 板桥镇石龙村风貌塑造项目 和 板桥镇石龙村村级主道绿化亮化项目 ,抽签时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所抽签,否则无效。同一企业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投标。 三、报名时间 凡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有意参加本项目施工的单位,凭法人委托书、法人是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于2017年9月14日至9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到板桥镇石龙村办公室报名登记,并索取《板桥镇石龙村风貌塑造项目和村级主道绿化亮化项目随机抽取施工单位办法》。报名时交纳资料费200元。 四、递交材料和资格审查 1、递交资格材料地点:板桥镇政府大礼堂。 2、资格材料递交的时间: 2017年9月19日上午9:30-10:00时止。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未缴纳报名费及报名保证金的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内容: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四川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⑤拟任项目经理有效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⑥报名费收据。以上资料如果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随机抽取施工单位 1、经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完全符合条件的才能够参加随机抽取活动。 2、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参与抽取。 六、保证金 1、报名保证金。保证金5000元在随机抽选现场交纳,未抽中的报名保证金在抽取抽选活动后退还。资格审查符合的,不按规定程序参加抽签活动,没收报名保证金。中标公示后3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或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业主将全额没收中选人的报名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中标后缴纳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抽中的申请人的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份签订合同时一并交纳。 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保证金必须通过申请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至指定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账号信息待确定施工队伍后告知中标企业。 七、其他未尽事宜在施工合同协议书中约定。 八、联 系 人:肖顺华 联系电话:18990054429 罗明德 联系电话:1598315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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