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第十四师皮山农场新城区2017年绿化工程建设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第十四师师建发[2017]6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皮山农场。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总投资为1411.85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第十四师皮山农场新城区2017年绿化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第十四师皮山农场新城区 2.3 招标范围如下: 一期绿化面积294717平方米。绿化建设地点分布于健康路、红枣加工厂外、3号小区外围.3号小区内,健康路右侧大道、报国路左侧大道、报国路、4号小区外围、4号小区内、强国路、泵站,氧化塘、勤劳路、光荣路、忠义路、祥和路、高尚路、锅炉房及广场。 二期绿化面积203950平方米。绿化建设地点分布于一小前面路、老区健康路、4连2排马扎边、4连老羊圈对面、4连农机棚前路、清真寺前面路两边、大棚前林带、红枣加工厂后门前、红枣加工厂后门跟电厂之间,外围3号路边光伏电站、兴国路、善良路、光荣路、公仆路、勤劳路、振国路、爱国路、进步路、广场、各小区围栏边,和诺小区三角区,和谐小区外围、北京二期三角地、一号小区三角地,忠义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师外企业需提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建设局准入登记表;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到场注册建造师需和投标报名注册建造师一致。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4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在项目所在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 9 月 15 日至2017年 9 月19 日(00:00-23:30)。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1471601076@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在诚信库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 5. 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17年 9 月 15 日至2017年 9 月19 日(00:00-23:30),在项目所在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及投标单位名称)。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皮山农场 联系人:郑仕军 联系方式:15292846688 地 址:第十四师皮山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腾 电 话:0903-2037535 传 真:0903-2037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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