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武警福建森林总队福州大队及教导队营区路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78518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武警福建森林总队福州大队及教导队营区路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CBL_20170914_1065323753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编号:厦象招(FZ-2017)-020号 开标时间:2017-09-2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森林总队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厦象招(FZ-2017)-02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福建森林总队福州大队及教导队营区路灯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森林总队,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森林总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控制价约3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武警福建森林总队福州大队及教导队营区路灯改造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11518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根据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5日9时00分至2017年9月21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二期C3-71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 9 月 28 日10时0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圆整(¥6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森林总队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鹅峰村,邮编:350002


电子邮件: /


联系电话:15980203306 ,传真: /


联系人: 孙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二期C3-718,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353598630@qq.com


电话:0591-87597189,传真:0591-87597189


联系人:陈 工



监督部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森林总队纪委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鹅峰村


电话:0591-88392260


报名期限: 2017-9-15201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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