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状道路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长约3000米,宽4-6米,包括加铺现状道路、新建沥青道路、停车位铺装、过路涵洞及零星绿化等。 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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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七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三年度必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须保证周边社区居民的正常通行和生活环境,协调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社会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