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文化体育广电局广西灵山县大芦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二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西灵山县大芦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二期)工程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灵山县文化体育广电局 行政区域 灵山县 公告时间 2017年09月18日 15:5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19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25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 ¥2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新华路337号) 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预算金额 ¥1541.8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 0777-6982355 采购单位 灵山县文化体育广电局 采购单位地址 灵山县宝石大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梁主任、0777-6982355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钦州市新华路33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潘 工、0777-5988828 附件: 附件1 广西灵山县大芦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二期)工程BJCJX-GXGKGC-170749招标公告.docx
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山县文化体育广电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灵山县大芦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二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灵山县大芦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二期)工程
项目编号:BJCJX-GXGKGC-1707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0777-69823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山县文化体育广电局
地址:灵山县宝石大道
联系方式:梁主任、0777-69823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 工、0777-5988828
代理机构地址: 钦州市新华路33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规模: 广西灵山县大芦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二期)工程项目,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包含地面、墙体、墙面、木结构、屋面、装饰构件拆除及修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要求工期: 420 日历天
标段划分: 不分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文物局授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的企业或机构,且资质的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 5 年(2013-2017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至少一项广西区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竣工验收表)。3.3 诚信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3.4人员要求(1)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备由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且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工程师作为项目经理。(2)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1 人。3.5其他要求3.5.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竞标人,必须提供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3.5.2 外省单位或企业需提供2014-2016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局备案的证明。3.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41.8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9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新华路337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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