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棚户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上杰段土地整理项目)—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塔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对金塔县棚户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上杰段土地整理项目)—绿化工程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JTCB(2017)200号 二、招标内容:金塔县棚户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上杰段土地整理项目)—绿化工程包括苗木移植、绿化供水、渠道衬砌、花卉栽植、道路标线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4379800元 (大写:肆佰叁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3.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4.提供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凡是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签章出具的《酒泉市招投标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表》(证明表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外县市投标企业证明表可在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签章,外县市投标企业证明表经酒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审核签章后,到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更换备案(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937-4420302)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社保证明、完税证明及相关业绩 注: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方式: 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进行报名并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6日8:30-9:00(北京时间) 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6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九、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及金额: 账户名: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金塔支行 帐 号:6205 0164 0501 0000 0030 保证金金额:¥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 缴纳方式:电汇、转账(汇款单附言栏内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不按照要求备注,导致无法查出到账信息不能正常参与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保证金必须于2017年10月1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由供应商基本帐户汇款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 购 人:金塔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 系 人:殷自义 联系电话:15293771365 地 址:金塔县民主路12号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涛 联系电话:18609428119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仁和家园E5-321号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十二、是否 PPP 项目:否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