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福建省和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昊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晟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布文化村绿化及亮化工程已由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松发科【2017】核18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松溪县河东乡大布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松溪县河东乡大布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松溪县河东乡大布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198.283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常规照明灯175套,高杆照明灯2套,装饰灯8套,灯带1181.93米,电缆3856.67米及照明安装工程;绿化608平方米,栽植绿篱304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8.2830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6.标段划分: 无 ;
2.7.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须为松溪县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8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上季度(2017年第二季度)企业季度信用评价信息。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7.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及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受邀单位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2日9:00时至2017年9月26日17:00时止登陆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xxggzyjy.com/“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20 元,售后不退,具体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并领取购买招标资料凭证。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8%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 (?39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招标项目名称;2、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2017年10月10日上午09时 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县建行六楼),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开标无须提供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xxggzyj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溪县河东乡大布村民委员会
电 话:13695056886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电话:15105061605
联系人:小陈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松溪县解放街中段县建设银行大楼六层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松溪县支行
帐户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350016776070525027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