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质检中心(甘肃检验检测基地)室外景观绿化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D02-12620000224333349J-20170822-028159-2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对所需的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质检中心(甘肃检验检测基地)室外景观绿化建设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DCZX17-GS-0009 2、招标内容:采用乔灌木组合绿化,共种植日本樱花20棵、雪松14棵、银杏48棵、法国梧桐89棵等;硬质铺装面积为3863平方米,透水砖路面823平方米、碎拼青石板路面1299平方米、塑胶路面1558平方米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452万 3、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提供经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任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 4)投标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息注册须知 : 1)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报名,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注册、登录、报名: 方式一、: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填写相关内容,获取登录权限。登录权限获取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方式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系统生成的 “登记号”对拟参与项目交纳保证金,“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 方式二: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办理获取 CA 数字证书。用已办理获取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系统生成的“登记号”对拟参与项目交纳保证金,“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登录方式和 CA 数字证书登录方式并行,由供应商自行选择登录方式。CA 数字证书由符合有关规定的市场运营主体办理。 已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供应商,仍可在甘肃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正常使用。 5、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和联合惩戒措施: (一)联合惩戒对象 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属于联合惩戒对象。 1.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2.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3.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 4.海关失信企业; 5.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 6.涉金融严重失信人。 (二)联合惩戒措施 符合联合惩戒对象的相关失信企业和责任主体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2.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依法限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 6、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9月25日-2017年9月29日,每日00:00::0-23:59:59。(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http://www.gsggzyjy.cn/)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五楼第十开标厅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五楼第十开标厅 9、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花梅 电话:13919188649 10、 采 购 人: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 系 人:白主任 联系电话:13919297716 11、省交易局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 款 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000121898000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2105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咨询电话:0931-2909190、0931-2909202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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