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文保点—石浦巡检司旧址修缮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石审批[2017]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象山石浦渔港古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及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浦镇文兰社区巡司弄23号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386.19平方米 工程造价:约100万元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包括地面铺石板、木板,更换或修复部分构架,内外墙修复,屋面翻修,更换门窗,水电安装等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且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文物保护工程资质从业范围须是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建筑维修保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备浙江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上岗证,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3本工程配备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古建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及安全员都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名须提供投标报名资料。 4.招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 9 月25日至2017年 9 月27 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象山县丹城城站路9号)一楼招标代理部。 4.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浙江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上岗证; 5、安全员、施工员岗位证书。 以上1-5条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回。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报名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或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报名不予通过。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前的为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25 日至2017年 9 月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象山县丹城城站路9号)一楼招标代理部持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000 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形式1: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形式2:现金形式递交,开标时现场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 形式3:年度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 月30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象山书城5楼(象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石浦渔港古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石浦镇渔港中路58号 地 址: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城站路9号 邮 编:315733 邮 编:315700 联 系 人:孙海定 联 系 人:赖欣妍、韩仁灿 电 话:0574-65977523 电 话:0574-65763707 传 真: / 传 真:0574-65763707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5918762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