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小区基础设施道路路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延建施20171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已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市发改字【2016】2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贷款,出资比例30%+7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延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小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延吉市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小区基础设施道路路灯绿化工程 2.2. 建设规模:工程费用约3700 万元 2.3. 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 2.4. 标段划分:1个 2.5. 工期要求:2017年10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工期433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道路、路灯、绿化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或场地工程已完类似工程业绩。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周六不休),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或带二维码的复印件盖鲜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内开具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4.3. 招标文件每套 1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8日9时,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4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学辉 联 系 电话:0433-50007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3001号 联 系 人:金香月 李平 联 系 电 话:0433-831652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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