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红山区火花路大桥、城南立交桥桥体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FYJ-2017-021SG 一、 招标条件 赤峰市红山区火花路大桥、城南立交桥桥体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由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赤发改社字【2016】1085号、【2016】1084号文件批准,准予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京红市政路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PPP项目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市红山区火花路大桥、城南立交桥桥体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赤峰市红山区; 2.3、招标规模:火花路大桥全长1174米,城南立交桥主桥及匝道全长4304米; 2.4、计划投资额:总投资约1500万元。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采用交钥匙方式既采用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该项目工程内容为火花路大桥、城南立交桥亮化,要求投标人完成上述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含施工图设计、编制初设概算文件)、采购(施工材料)、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 2.6、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7、计划工期: 75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55日内完成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与建筑工程施工有关的原材料采购)、施工能力; 3.2、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应为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拥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3 、如为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应是已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且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官网(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可查询或在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备案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牵头人应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束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随同其它申请文件一起提交; 3.5、承包商应具备开具设备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社会信誉良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7、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doc)。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报名条件、时间及地点等 4.1报名条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报名时投标企业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如为联合体报名,牵头人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 (2)由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以下资料: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企业: ①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②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③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两名)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考核证、身份证,技术员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④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应是已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且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官网(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可查询或在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备案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 ⑤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①、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投标人自报名之日起,应确保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畅通及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地点在赤峰远建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西段宝通大厦10楼1002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条件:报名经审核合格后购买。 4.4获取的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地点在赤峰远建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西段宝通大厦10楼1002室)。 4.5受理人:赤峰远建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晶 电话:15804860320 4.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进行审查: 5.1、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企业: ①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②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③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两名)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考核证、身份证,技术员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④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应是已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且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官网(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可查询或在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备案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 ⑤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5.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①、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9时0分,地点为赤峰远建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西段宝通大厦10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赤峰市京红市政路桥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红山区站前街 联系人: 刘部长 联系电话:13910774513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远建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西段宝通大厦10楼1002室 联系人:王 晶 联系电话:0476-8288990 赤峰市京红市政路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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