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城市【2017】1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那平江、西明江、二坑溪、朝阳溪、可利江、亭子冲、石埠河、细冲沟、黄泥沟、石灵河、凤凰江、竹排江。 建设规模:南宁市11条内河河道,具体包括:那平江、西明江、二坑溪、朝阳溪、可利江、亭子冲、石埠河、细冲沟、黄泥沟、石灵河、凤凰江。此外,竹排江河道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及其相关水质提升工作。 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上限控制价,简称上控价):总控制价7800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承包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为703天(日历天),预计为 2017年 10月28日至 2019年 9月 28 日。 总承包工期包括设计工期与建设工期,建设工期为采购工期、施工工期(含场地平整)、验收工期及办理相关手续所耗费的时间的总和,其中:设计工期为 30天,建设工期为673天。 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阶段: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建设红线范围内进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及采购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设计内容: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详细勘察、设计总平(含综合管网等)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审图、经业主方确定的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且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的工程预算由招标人和南宁市财政局评审中心(需要时)审定。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等包含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备)。施工内容:建设红线范围内的三通一平、建筑工程(其中已包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具体详见可研报告及工程费用估算表),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具备市政行业(给排水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并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环保工程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17年5月~2017年7月份)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加盖社保证明公章。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至少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排水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本项目划分标段:无。 3.6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7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8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9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8日9:00时至2017年10月11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进行网上报名。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1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4.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其他资料费每套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西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拟投入的所有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net、(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9.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978192980 传真:0771-4960251 地址:南宁市高新区科兴路 12 号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庞工 电话:0771-5386340 传真:0771-5386340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38栋 11交易服务单位: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1-5532910 招标人: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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