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老奇台镇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居民点绿化及危房改造项目,已经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奇发改(2017)853号文”、“奇发改(2017)11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奇台县老奇台镇金奇阳光人居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奇台县老奇台镇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居民点绿化及危房改造项目
2、建设地址:奇台县老奇台镇牛王宫村三组
3、项目规模:一、铺装水泥砖广场及园路6879㎡,地胶篮球场618.24㎡;绿化种植乔木666株,孤植灌木220株,丛生灌木91152株,花卉210㎡,草坪7191㎡;园林建筑公共设施(坐凳、垃圾桶、桌凳组合、健身器材)82组,舞台铺装165㎡,景墙1段27米,铁艺围墙586米,门头1处,进户坐凳2个;绿化灌溉喷灌管线3226m,喷头403个,阀门箱81个。二、购置安装落地式控制柜2台,常规照明灯97套,高杆投光灯6套,庭院灯18套,埋地电缆4000m。三、铺设花砖人行道4109㎡。四、新建地上一层、砖混结构卫生间和化妆室90.89㎡。
4、工程投资额:542万元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5、工期要求:2017年11 月2日开工,2017年11月30日停工;2018年4月1日复工,2018年6月30日竣工,总工期120天(日历日)。
6、本工程招标施工不分标段。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 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预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8日10:00时-2017年10月2日19:3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编码:CJ20171174,投标保证金10万元。
4、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银行行址:昌吉市建国西路;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开户账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等形式缴纳。
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的缴纳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10:00时—2017年10月11日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6、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7、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7年10月18日19:30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8、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或者投标保函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施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不满15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15家及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满15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每份300元,施工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原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奇台县老奇台镇金奇阳光人居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娇 1569915068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浩洧 15299617611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站)
0994-7371869(奇台县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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