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会议旧址、湘南特工委旧址保护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8日
汝城县文物管理所的汝城会议旧址、湘南特工委旧址保护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政府采购编号:汝财采计-2017-000300、采购代理编号:HNZJC2017-GC(CZ)-182)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会议旧址、湘南特工委旧址保护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 电F_GC_2017092701939
采购计划编号:汝财采计-2017-000300
采购代理编号: HNZJC2017-GC(CZ)-18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1 汝城会议旧址、湘南特工委旧址保护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 ¥1905618.00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1、 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指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
1.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1.5、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郴财采【2017】8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信用记录必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1.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暂未颁发的,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文物局的相关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文物局指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
2.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的配备,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国家文物局指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等(以上暂未颁发的,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文物局出具的近6个月内的相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2.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3.2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指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
3.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人代表参与投标,才要求提供);
3.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3.6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郴财采【2017】8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信用记录必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3.8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暂未颁发的,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文物局的相关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9、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文物局指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
3.10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的配备,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11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国家文物局指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等(以上暂未颁发的,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文物局出具的近6个月内的相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12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3.1项和第3.4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所要求提交的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2、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g.czggzy.net)。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18175580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3、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17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 /套。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10时30分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10时30分。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办理企业信用档案可到“绿盾征信(北京)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
办公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政务中心三楼219企业征信窗口
联系人:王斌、全晓妍
办公电话:0735-2881315、17775107315、18973591315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7年10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来函(格式见附件2)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汝城县文物管理所
联 系 人:陈世洲
电 话:15211767000
地 址:汝城县濂溪书院内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靖宇、邓宇、刘浩
电 话:0735-2189088
地 址:郴州新贵华城三期B区B2栋1201室(骆仙路与民生路交汇处)
日 期: 2017年9月28日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贵公司代理的谈判通知我公司已收悉,决定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采购代理编号: ),经研究,现就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谈判采购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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