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LYSG2017-254-216
1.招标条件 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景观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在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审定预算价4117.1234万元。本工程招标范围: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景观提升工程,包括金星大道两侧人行道铺装更换、绿化景观、亮化、320国道路口绿化浇灌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工期为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六家国有企业2017年度市政类项目施工企业资格预审入围企业,要求企业注册地为龙游或已在龙游设立分公司的,以营业执照为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谢绝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一定为合格的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评标 本工程实行电子评标,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由品茗格式转化后的工程量清单,组价后自行刻录光盘。联系人:何先生 15157005077。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收款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201000013409698。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40 万元、席位费400元请在2017年10月18日15:00时之前持IC卡到319室办理,逾期不予受理,办理招投标IC卡详见http://www.lyxztb.com网站首页,办理IC卡前浙江省外企业须凭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进浙备案(公示)等材料到县监管办102室办理确认手续。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自行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yxztb.com),招标文件4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0月19日9时30分整,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30室(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浙江龙游中北实业有限公司:毛先生 13575679760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毛女士 0570-8757587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毛先生 0570-7266270 招 标 人:浙江龙游中北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代建人: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