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山路、沿海大通道及寨山七路道路沿线景观绿化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正茂(D-2017)代字10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仑山路、沿海大通道及寨山七路道路沿线景观绿化一期工程已由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漳招管经字〔2017〕3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业主单位)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漳州开发区招商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开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1521.29万元,本次招标规模约600万元。总面积18948平方米,包括昆仑山路(南滨大道至寨山七路段)沿道路人行道外侧15米绿化带和寨山七路(南滨大道至昆仑山路段)排洪沟北侧沿岸12米绿化带,面积15932平方米;熊猫墅和鸿源海景城周边绿地3016平方米。另外包含园路、广场铺装、给排水、夜景工程、雕塑小品、指示牌、垃圾桶、廊架、休闲坐凳、景墙和护栏等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绿化及养护、园路、广场铺装、给排水、夜景工程、雕塑小品、指示牌、垃圾桶、廊架、休闲坐凳、景墙和护栏等设施(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书及编制说明)。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于开标前五天公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程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建筑业企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造价500万元或以上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本招标项目采用无记名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806室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处办理招标资料事宜(无需携带相关资质资料)。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10%~15%(含10%,不含15%)】。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1月1日(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入以下招标人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漳州分行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漳州开发区招商置业有限公司; 账 号:592902581110108 说明: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到招标人财务部开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年度投标保证金应处于使用期限内,缴交金额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并将“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其银行保函应处于有效期限内,缴交金额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缴交金额和时间以保函中注明的时间和金额为准,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放入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①银行保函应为以下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开具,银行应为支行及其以上级别的金融机构。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日9时3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日9时30分。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持职称证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核验通过,同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开发区汤洋工业园服务中心二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cmzd.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开发区招商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开发区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596-685110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806室 电话:0596—2968036 传真:0596—2967036 联系人:小林、小李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开发区汤洋工业园服务中心二楼
监督部门: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招标人:漳州开发区招商置业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9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