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城南新区新河南绿化养护(2017年-2020年)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盐城市城南新区新河南绿化养护(2017年-2020年)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盐城市城南新区新河南绿化养护(2017年-2020年)工程,养护区段为城南新区小新河以南范围内指定道路及城市绿地绿化,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服务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境内 2.3养护工期:三年,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 2.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江苏省及盐城市绿地养护Ⅰ级标准 2.4标段划分: 本采购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投资额约1600万元。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养护工期 GCN2017092806011063 盐城市城南新区新河南绿化养护(2017年-2020年)工程盐城市城南新区新河南绿化养护(2017年-2020年)工程,养护区段为城南新区小新河以南范围内指定道路及城市绿地绿化,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三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的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高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体现不了园林绿化专业的,则必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毕业证书)【园林绿化类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3市外园林绿化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园林局发放的《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3.4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14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类似业绩指公共绿化养护。住宅小区绿化养护除外)的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投标时以投标人提供的公开招标的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含网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养护合同的原件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3.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等合计不少于5人)及委托代理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等合计不少于5人)及委托代理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自2017年1月-2017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外地企业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可提供印有当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3.8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9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10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至少具备绿化养护项目专门洒水车2辆(其中至少一辆洒水车为原装专业、不得改装,核定水容量不低于8立方米)、养护管理巡查汽车不少于2辆、小卡车不少于1辆及其它施工必备作业工具。 (2)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在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答疑文件无法获取的或中标结果无法公示的,责任自负.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评标办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拾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5楼)52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6663529)。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7年 9 月 29 日至2017年 10 月 12 日。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报名快速操作指南”,链接地址:http://www.ycsggzy.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d3d1925d-3887-4612-887b-8623a4e5db6d&categoryNum=002008002 注:1、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请还未办理江苏CA的投标人尽快办理,同时完善诚信库信息,保证基本信息审核通过(暂无需现场原件审核,网络提交即可),未提交审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会员将可能无法操作。 2、因新启用CA和诚信库,已适当延长了报名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请各投标人尽可能在报名截止日前一天工作时间操作,其他涉及会员系统操作也请尽可能提前进行,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新点软件公司(0515-69083422)。因无法正常操作而错过报名期限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其他 9.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9.2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3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15-8666009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倪蕴赟 电话:0515-8666087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人民南路紫薇曼哈顿7楼 联系人:王娟 电话:0515-83075377
2017 年9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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