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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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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ANJ130255-09SG |
江苏农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NO.2011G01地块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2】19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7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景观绿化工程 |
2、工程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以南(河西中部36-3地块),东至恒山路、西至现状、北至楠溪江东街、南至现状 |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180.00万元 |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景观绿化及配套设施等工程 |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100 m2;造价:180 万元。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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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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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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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企业自2012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2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作未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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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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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二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65%—85%(抽取数值为65%、70%、75%、80%、85%),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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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 1、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园林绿化工程不要求企业资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如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的证书需反映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如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工程为园林绿化工程,按照有关规定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4、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时间截止前须到场并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唱标时当场核对原件,未按规定到达开标现场或到现场但未完整递交上述原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投标申请人应提供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7年03月-2017年08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将上述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本工程评标时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职称证等资格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如投标人在“e路阳光”信用库数据不完整,则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前往“e路阳光”信用库完善数据内容,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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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中国招标网 其他法定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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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9月30日9时5分到 2017年10月13日9时5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江苏农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幢1308室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210000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83327558 |
招标人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一帆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3278553/13952064597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84368605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