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顺河园景观绿化工程 编号:小型2017059 金湖县顺河园景观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实施,本工程将采用明标明投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承包人。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发包工作。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金湖县顺河园景观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 金湖县顺河园 工程类型 园林绿化工程
发包内容 顺河园景观、绿化、雨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等 结构类型 /
预算审定价 762076.97元 要求工期 60日历天
发 包 价 704458.18元 质量标准 合格
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资金情况 已落实
履约保证金 中签价的10%(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到发包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至指定账户并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发包人必须向中签人提供同等金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合同价款的40%,第一次付款满一年后付合同价款的30%,第二次付款满一年并完成结算审计付清余款(保留5%质量保修金)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园林绿化、风景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综合工程、城市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等园林绿化工程类经营范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及等级:具有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园林类(园林、园林绿化、园林工程、园林规划设计、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3、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4、企业近3年(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造价为50万人民币(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及以上的类似园林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视为无效企业业绩。
5、企业已入选金湖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库(已年检)。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园林绿化、风景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综合工程、城市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等园林绿化工程类);(加盖单位印章)
2、有效建造师证、安全生产合格证(B类)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或园林类(园林、园林绿化、园林工程、园林规划设计、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用工单位缴纳养老金保险证明原件(2017年1月起连续三个月)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申请人如实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可参考附件)
4、企业近3年(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造价为50万人民币(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及以上的类似园林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视为无效企业业绩。
5、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和受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用工单位缴纳养老金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章)报名。
6、企业入库凭证原件(入库证书)。
四、报名时间:
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
金湖县金湖西路188号(新金湖国际大厦17楼)
六、抽签(摇号)时间:
2017年10月12日上午10时00分,抽签人需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抽签确认函、身份证明(身份证)、养老金保险证明接受验证。
1、法人授权委托书、抽签确认函必须机打加盖单位及法人印章(或签字),手工填写视同废标。
2、身份证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不带(缺少其一)视同废标。
3、工程名称、投标报价、承诺工期填写与招标公告不符视同废标。
4、项目经理填写与报名登记表不符视同废标。
5、抽签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企业在职员工,带近三个月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不带(缺少其一)视同废标。
6、截止时间迟到视同放弃投标。
7、本摇号过程由金湖县公证处全程公证。
8、特殊说明事项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违规企业资质证书。
七、抽签(摇号)地点:
金湖西路188号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十楼摇号室。
八、发包文件获取:
报名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当即发放发包文件,发包文件200元整。申请人可携带U盘前来拷贝发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等电子文件。
九、确定承包人的方式:
发包人将在抽签资料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中,抽签(摇号)产生前三名中签单位,按照中签排名顺序确定承包人。中签公示在抽签(摇号)当天开始,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3天,如排名在前的中签单位放弃或存在违规行为被取消中签资格的,发包人依次确定排名其后的中签单位为承包人或重新摇号。如参加抽签(摇号)报名人不足3家,重新发包。
十、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到发包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至指定账户并签订施工合同,超过三日后(非发包人原因),即视为放弃中标。
十一、项目经理管理:
要求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到甲方接受考勤(签到),并有80%时间在施工现场,违者甲方有权认定视同挂靠。
发包人 金湖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代理机构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金湖西路188号(新金湖国际大厦17楼)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陈主任 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517-86985515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790142480@qq.com
承 诺 书
我单位参加金湖县 项目的抽签(摇号)发包活动,郑重承诺:
我单位派出的项目经理 (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愿自觉遵守国家及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从事建设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守法经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不从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依法纳税。如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失信行为,我单位自愿退出金湖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企业库,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单位(施工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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