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五华经济开发区安置区(大岭、黄井第一第二、馒头岭第三)、市政配套(工业五路、沿湖路)及周边土石方工程EPC总承包 批复文号 华发改〔2017〕301号文 批复单位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五华县产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五华经济开发区安置区(大岭、黄井第一第二、馒头岭第三)、市政配套(工业五路、沿湖路)及周边土石方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华建施招2017-4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经济开发区安置区(大岭、黄井第一第二、馒头岭第三)、市政配套(工业五路、沿湖路)及周边土石方工程,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17〕30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五华县产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 五华县产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1.工业五路市政道路长452m、宽22m;2.沿湖路市政道路长409m、宽15m;3.大岭安置区内部道路总长约1248m;4.黄井第一安置区内部道路总长约1570m;5.黄井第二安置区内部道路总长约824m;6.馒头岭第三安置区内部道路总长约555m;7.工业大道以西(工业六路、联长安置区)部分用地弃土方约25412m3;8.工业大道以西、环城大道以南(益华拟用地)部分弃土方约153393m3;9.环城大道以西(大岭预留用地)部分土石方约1136512m3;10.西外环路以东、工业一路以南(中燃气库用地)旁部分用地弃土方约146495m3;总投资约931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7675.11万元;勘察费约:61.4万元;设计费约216.29万元; 2.2招标范围: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4工程地点: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内; 2.5计划工期: 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540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承包方式:建安工程费经审核部门审定后按实下浮6%后再套用中标下浮率结算;勘察费按审核部门审定建安费结算造价为基数套用国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60%结算;设计费按审核部门审定建安费结算造价为基数套用国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55%结算; 2.7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下简称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联合体主体必须为施工单位。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1)施工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勘察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工程设计(道路或给排水)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注册土木工程(岩土)执业资格; 省内企业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 信誉要求: (1)自2017年3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负责查询;(开具的有效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4. 资格审查要求 4.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 5.投标报名 5.1 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1.1 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4)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17年7、8、9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详见本公告附件1); (6)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17年7、8、9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详见本公告附件2); (7)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17年7、8、9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详见本公告附件3); (8)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以上2~8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如未能提供原件核查将不受理报名资料) (9)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主办人及各方责任; (10)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如法定代表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委托书); (11)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12)省内企业必须提交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和管理班组人员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省外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需各方盖章后再加盖联合体主体公章),并由各联合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勘察、设计、施工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5.2 报名时间: 2017 年 10 月 16 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14: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华县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一楼)。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 10 月 16 日 16:00 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 合格的投标人于2017年 10 月 17日至 10 月23日09:00时至11:30时,14:30至17:30时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五华分公司(地址:五华县县城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06 日14:30时--15:3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由联合体主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联合体主体项 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可授权项目负责人)应出具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 五华县产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县城工业区工业二路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53-445109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五华县县城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3-4322888 日期:2017 年 10 月 09 日
附件1 项目施工管理班子人员要求 姓名 职务 具体要求 数量 岗位证书 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 1名 技术负责人 中级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类) 1名 专职安全员 安全员证(建安C证) 1名 质量管理员 质检员证 1名 施工员 施工员证 1名 资料员 资料员证 1名 材料员 材料员证 1名 附件2 项目设计管理班子人员要求 姓名 职务 具体要求 数量 职称 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 市政工程设计(道路或给排水)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1名 附件3 项目勘察管理班子人员要求 姓名 职务 具体要求 数量 执业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 注册土木工程(岩土)执业资格 1名 注:1、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岗位安排必须一人一岗(人员不能重复安排,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附件4: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五华经济开发区安置区(大岭、黄井第一第二、馒头岭第三)、市政配套(工业五路、沿湖路)及周边土石方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招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主体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相关附件定稿-招标公告.doc 发布人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