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锦洞桃花小镇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 批复文号 从发改投[2017]380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现对锦洞桃花小镇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锦洞桃花小镇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邝先生 联系电话:020-8798518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83492175、8349217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7908632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三、建设地点:从化区江埔街 四、项目概况及前期服务机构:本项目为锦洞桃花小镇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投资约3200万元。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锦洞桃花小镇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共由14个项目组成,其中游客服务中心600平方米,主体建筑包括一座跨度约40米的仓库建筑,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总投资约3200万元。 2、前期服务机构:深圳市翰景美地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勘察。 (1)项目设计,包含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保证通过技术评审。 (2)负责办理工程开工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报监手续、淤泥渣土排放许可证排污手续、夜间施工手续等并承担相关费用。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工程相关安全监督及质量监督手续由承包人协助办理。 (3)负责处理与本工程建设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务局、交警、城管部门、施工项目所在区域派出所、质量安全监督站等的联系工作。 (4)招标人认为应当由本工程承包人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它工作。 (5)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配合主体施工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等。 3、招标规模:总投资约3200万元。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971.53万元,其中: (1)施工费招标控制价:2857.99万元; (2)设计费招标控制价:91.13万元; (3)勘察费招标控制价:22.41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 年10月1日至2017 年10月8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 年10月9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 年10月13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即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9层)。 九、投标申请人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申请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申请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3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①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②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壹级注册建筑师;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1)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2)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9、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自2014年 1月 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9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中标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需同时公示所提交的所有资料。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投标人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 注: (1)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资格审查文件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11项的诚信档案取自企业库内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招标人综合评价*4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60%)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招标人综合评价标准详见附件四。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投标报名截止的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施工—房建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注: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以主办方信息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报名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提交资料,企业库内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延长报名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四、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招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所有设计方案,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87985183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七星路16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广东省招标招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其它 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的情况。 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9月29日 发布人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