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鳌江标准堤(一期)景观提升工程-夜景亮化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PYJS1709254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鳌江标准堤(一期)景观提升工程-夜景亮化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7】1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址位于平阳县鳌江镇。鳌江标准堤(一期)景观载体全长8.114Km,位于鳌江的南面,东西走向,曲线型。其中镇区段主要景观节点包括:江滨公园、粮食码头、胜利码头等;垂杨段周围用地以农田工厂为主;下埠段周边用地以住宅、工厂为主。
本工程招标范围具体包括:平阳县鳌江标准堤(一期)景观提升工程-夜景亮化工程从方案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及保修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平阳县鳌江标准堤(一期)景观提升工程-夜景亮化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及保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及保修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
工程总投资3956万元,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30日历天,且配合景观绿化总施工进度),质量目标: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管理规定的要求,施工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和(2):
(1)设计资质: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任选以下一种: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②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2项目总负责人:注册贰级及以上建筑师或注册壹级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贰级及以上建筑师;
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壹级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3.3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可以为任何联合体成员之一),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可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31日上午9时30分,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
5. 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31日上午9时30分。
5.2____(*)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上自行报名;如为联合体投标,应由牵头方负责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他说明
8.1 此项目在平阳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入库工作及网上报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企业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本网站“关于办理平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库入库及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65503518 电话:1588823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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