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南路街景改造提升工程(小白段、东村段、零星段)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7346(发布时间:2017-1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南路街景改造提升工程(小白段、东村段、零星段)已由以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及镇财政统筹安排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 建设规模: 镇南路小白段、东村段及相对应零星段,道路总长约3.0公里。 招标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1600 万元。其中包括设计费、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及招标文件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其它费用。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标。其中:1)工程费不得超过1540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标;2)设计费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60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标。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等。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其中镇南路-镇卫生院段必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工)。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 具备:①建筑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括园林绿化施工。或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联合体。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3.3信誉要求: 3.1.3投标人(仅指施工单位)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信用等级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5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1.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登记。 3.1.7投标人(仅指施工单位)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 其它要求:(1)投标人(仅指施工单位)电子信用证鄞州区施工登记情况正常。(2)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1.8拟派项目经理、主设计师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1.9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 3.1.10拟派项目经理、主设计师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1.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建筑工程专项设计任务的单位。 3.1.12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主设计师自2012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内容包含: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0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鄞州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工 电话: 136466174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