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宝盈大道(开发大道-保环东路)绿化景观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根据 穗开发改投〔2017〕49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相应设计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保税区宝盈大道(开发大道-保环东路)绿化景观升级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保税区宝盈大道(开发大道-保环东路)绿化景观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020-28068153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i]: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020-3720587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218133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
四、项目概况:保税区宝盈大道(开发大道-保环东路)绿化景观改造工程全长约2公里道路沿线绿化景观升级改造,绿化改造面积22500平方米。主要内容是实施中央绿化带、行道树绿化带及人行道外侧绿化带的绿化升级,改造树池,增设垃圾桶、花箱、坐凳、标识系统,井盖篦子艺术化处理等。工程投资总额646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工程造价:
【项目编号】:2017-7949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保税区宝盈大道(开发大道-保环东路)绿化景观改造工程全长约2公里道路沿线绿化景观升级改造,绿化改造面积22500平方米。主要内容是实施中央绿化带、行道树绿化带及人行道外侧绿化带的绿化升级,改造树池,增设垃圾桶、花箱、坐凳、标识系统,井盖篦子艺术化处理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招标控制价】:4980498.39元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10月1日00 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10时30分。
2.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14 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 5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需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2、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http://jh.gdd.gov.cn)“不良行为”栏目公布名单为准(如资格审查时本条所述的网址及网名有变化,以最新的网址及网名为准)。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除招标公告第十一条中所述可由投标人提供上传件或打印页的信息外)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2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年版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招标人根据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预算(概算)价按广州市建委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下浮后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单位: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28068153
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栋三楼
十七、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开标前的项目负责人签到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本工程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____(网址:http://____)、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广东建设报(或其他法定报纸)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十、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 最新 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一、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二、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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