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第一完全小学改扩建三期工程(南大门、绿化景观及综合楼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慈利县第一完全小学改扩建三期工程(南大门、绿化景观及综合楼改造)已由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招[2017]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慈利县第一完全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慈利县第一完全小学改扩建三期工程(南大门、绿化景观及综合楼改造)2.2 建设地点:慈利县零阳镇2.3 规模:①南大门:其中门卫房建筑面积21平方米,砖混结构;大门建筑面积35.42平方米,框架结构;② 绿化景观:含砖砌围墙242米,通透式围墙98米、花池、树池、景观亭及绿化等;③风雨棚及室外配套:1#砖砌排水沟162米,2#砖砌排水沟172米、风雨棚329.13平方米、0.15米厚砼地面265平方米;④综合馆改造:室内篮球场、舞台地面墙面及天棚改造、首层防盗窗拆除更换、外墙砖铲除,并重新贴外墙砖等。招标控制价为:¥3425770.69元。2.4 工期要求:180日历日2.5 质量要求:合格2.6 保修要求:按原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2.7 招标范围:慈利县第一完全小学改扩建三期工程(南大门、绿化景观及综合楼改造),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和图纸。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2.9 招标编号:HCHN2017-09-1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其他资格要求:3.5.1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5.2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本招标公告发布后的前36个月)无行贿犯罪记录。3.5.3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已全额缴纳的社会保险网页打印件,并注明社会保险查询官方网址及查询密码,未注明或注明了但无法查询的,该证明无效。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从2017年10月09日~2017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派单位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公章并持以下证件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⑤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或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施工员岗位资格证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⑧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社会保险网页打印件;到慈利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签订承诺书并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存原件外,其余均查验原件(企业资质证书不提供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自备U盘拷贝。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446311487@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09时00分,地点为慈利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慈利县零阳镇零阳东路22号县检察院旁)。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慈利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慈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338968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0.1 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申请人的单位全称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2 根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55号)精神及慈利县人民政府慈政办通﹝2017﹞20号文件要求:张家界市外纳税人中标后应依法在张家界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同时授权其分公司或子公司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和结算工程款,开设分公司或子公司银行账号,财务独立核算。投标申请人必须签订在我县全额缴纳税收的书面承诺后,方可参与投标。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慈利县第一完全小学地 址:慈利县零阳镇联 系 人:董先生电 话:1397441780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慈利县笔架路04号县文化馆四楼联 系 人:李先生、杨女士电 话:0744-2136813传 真:0744-2136813邮 箱:44631148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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