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①总投资金额:人民币3208万元 ②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分为8个标段:第一标段:项目名称:朝阳区2017年平原地区重点区域绿化建设工程(十八里店乡)建设规模:193.4亩第二标段:项目名称:朝阳区2017年平原地区重点区域绿化建设工程(金盏乡)建设规模:60.8亩第三标段:项目名称:朝阳区2017年平原地区重点区域绿化建设工程(崔各庄乡)建设规模:23.8亩第四标段:项目名称:朝阳区2017年平原地区重点区域绿化建设工程(豆各庄乡)建设规模:306.8亩第五标段:项目名称:朝阳区2017年平原地区重点区域绿化建设工程(平房乡)建设规模:75.3亩第六标段:项目名称:朝阳区2017年平原地区重点区域绿化建设工程(东坝乡)建设规模:80.2亩第七标段:项目名称:朝阳区2017年平原地区重点区域绿化建设工程(王四营乡)建设规模:25.1亩第八标段:项目名称:朝阳区2017年平原地区重点区域绿化建设工程(将台乡)建设规模:36.3亩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外埠企业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完成入库;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5).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7).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8).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项目经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注明授权事项与经办事项一致)及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项目经理职称证书。(3)至少提供一个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外埠企业须提供在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完成入库的相关证明(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复印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只有报名材料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 9:30 至 2017年10月16日 16:3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0月10日 9:30 至 2017年10月16日 16:30 招标文件售价:¥1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驼房营南路新华科技大厦20层2018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0日 9:30 开标地点:朝阳区驼房营南路新华科技大厦13层1309会议室 备注:本项目不提倡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 9:00 至 2017年10月30日 9:30 招标人联系地址: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道家园甲16号 邮编:100020 联系人:于亚民 联系电话:010-65042556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昌平区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富康路32号 邮编:100020 联系人:陈艳 联系电话:010-89943504 传真: 电子邮件:
批复文号京朝阳发改(审)[2017]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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