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梨树镇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梨树镇经开大路南段、梨树县农机大街西环城路-韩州大路道路照明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SZB20171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梨树县梨树镇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梨树镇经开大路南段、梨树县农机大街西环城路-韩州大路道路照明工程),已由梨发改综合【2016】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梨树县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梨树镇经开大路南段新建悬臂路灯10套、梨树县农机大街西环城路-韩州大路新建路灯37套;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3建设地点:梨树县梨树镇;2.4开工日期:2017年11月4日,竣工日期:2018年5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0日至 2017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 时,下午 1:00时至 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梨树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持3.1条所述有效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0月31日 9:00 时,地点为梨树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梨树县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梨树县艺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梨树县梨树镇 地 址: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 联系人: 郑 浩 联 系 人: 陈淑梅 电 话: 15004486999 电 话:18904345060 日 期:2017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