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日照市岚山区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州湾日照港南区柽柳绿化生态修复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日照市岚山区海洋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宏丰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州湾日照港南区柽柳绿化生态修复项目监理; 2.项目编号:WT-RZLSF-2017095 3.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一个标段。 4.采购预算:9万元。 5.项目概况:1土石方及地形整理:挖运土石方及淤泥,倒运至西岛区场区内利用土方处;利用土石方回填至设计高程,外购石渣回填于直立驳岸、阶梯式驳岸内侧和园区内管护道路路基。2、水岸保护工程:直立驳岸、阶梯式驳岸工程:挖运土石方及淤泥,外购石块回填;铺设碎石垫层、C15砼垫层,砌筑毛石墙驳岸;安装花岗岩石墩和护铁链;自然驳岸工程;外购石块回填;机械整平找坡。 6.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期全部监理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以往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报名时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如投标人有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原件经审验后即退还)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顺序采用A4纸统一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于2017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岚山区党校9楼中介超市)。 五、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岚山区党校9楼中介超市)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2日09时00分 地点: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岚山区党校9楼第一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日照市岚山区海洋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利国 联系电话:0633-261689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丰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烟台路与泰安路交汇处日照市贵和大厦8楼805室 联系人:任德顺 联系方式:0530-8788546 九、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日照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日照政务网上发布。 附件1
附件下载: 20171011120706_87774.doc
查询行贿犯罪申请书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XXX公司因XXX工程 项目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XXXX 公司,法人XX,项目总监XX 在 20XX年 X 月X日至 20XX年 X月 X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公司 2017年X月 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