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拟建的三八河南路(振兴大道-站前路北段150米)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 2.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三八河南路 (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460万元 (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4)要求工期:5个月 (5)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综合工程或城市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等园林绿化工程类经营范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2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35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6)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8)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d.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9)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10)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 中备案。 (11)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在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中备案)。 (12)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投标人必须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玖 万元,投标人必须电汇(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收款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 号:323600666018010039789 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厦329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联系人:宋会计 联系电话:0516-87730856); C、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D、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保证金在定标后7日内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E、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7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转为履约保证金。 6、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6 日。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4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18日。请投标申请单位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新城区绿地商务城悦庭B05号商办楼213室)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10月18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 日 14 时 30 分。 7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8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1投标报价: 96-98分 8.2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2-4分 9其他: 9.1投标申请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9.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标人地址: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1、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绿地商务城悦庭B05号商办楼213室) 联系人:王兆蕊 电话:0516-83715066、0516-66699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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