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9504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广安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协兴特色集镇广场和天星湖公园工程;广安协兴园区滨河路紫云台至鑫金庄园段道路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评分法) 项目编号:PF20171012014 |
工程简介: |
广安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协兴特色集镇广场和天星湖公园工程;广安协兴园区滨河路紫云台至鑫金庄园段道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评分法)项目编号:PF20171012014 广安-广安区 2017年10月12日发布 2017年10月19日09时00分 截止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经济发展和旅游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协经旅发[2017]86号;广协经旅发[2017]8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经济发展和旅游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广协经旅比备[2017] 15号。 2.项目概况2.1 项目业主: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规划建设局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甲级 。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9日09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广安市协兴园区牌坊办事处会议室。 6.评审和随机选择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川报网(www.sczbbx.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规划建设局 |
报名期限: | 2017-10-12至 2017-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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