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9567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姑苏区2017年第二批老旧区域环境改善提升工程(零星项目整治)-市政道路 |
工程简介: |
姑苏区2017年第二批老旧区域环境改善提升工程(零星项目整治)-市政道路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姑苏区2017年第二批老旧区域环境改善提升工程(零星项目整治)已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7】1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姑苏区内 规模:道路、绿化整治面积约1.9万平方米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0782002002 姑苏区2017年第二批老旧区域环境改善提升工程(零星项目整治)-市政道路 姑苏区2017年第二批老旧区域环境改善提升工程(零星项目整治)-市政道路 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960万元的老住宅小区或街巷综合整治(市政工程)及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时间为2014年10月及以后竣工的,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8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06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的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省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三)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四)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维护信息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上传维护投标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等),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五)开标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CA锁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规定提供的按无效标处理; (六)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B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规定提供的按无效标处理; (七)图纸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 (八)本工程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市政公用-Ⅰ组; 市政公用-Ⅱ组; 市政公用-Ⅲ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苏州高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07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王琼 联 系 人: 王爱栋 电 话: 68723725 电 话: 68251186 传 真: 传 真: 89189896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xinyizaojia@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
报名期限: | 2017/10/13至 2017/1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