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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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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BQH160252-03SG |
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明御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秦发改投资字[2016]16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6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6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半边桥-尚书桥段)北侧景观提升施工 |
2、工程地点:东起铜芯管闸,西至内秦淮河东段,具体四至边界以规划部门认定为准 |
3、工程类型:中型工程 |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550.00万元 |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铺装、绿化、围墙、停车棚及栏杆等更新改造,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4886 m2;造价:549.62 万元。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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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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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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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 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00万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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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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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三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65%—85%(抽取数值为65%、70%、75%、80%、85%),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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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 1、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企业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但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含有园林绿化营业范围。 2、拟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证书均以南京市"e路阳光"数据库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3、本项目无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7年04月至2017年09月)投标人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并且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在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打印的参保缴费证明,且需附有相关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6、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执行。 7、根据宁建规字〔2014〕2号文,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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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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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10月13日16时53分到 2017年10月20日16时53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85438960-8001 |
招标人联系人:刘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筛萍 |
招标人联系电话:84452932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650522-8004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iancheng_91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