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灵招字2017-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兰溪市招投标工作管理有关规定,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决定对兰溪市区矿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高源矿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造价约430149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兰溪市区矿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高源矿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兰溪市灵洞乡八石溪村;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所示; 3、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含)以上矿业、建筑、市政资质的建造师,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清单);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岩土、工程地质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19日下午16:00前。 2、地点:兰溪市灵洞乡政府,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 1、企业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或资质等级证书二维码能够被识别的复印件(未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原件且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上的二维码不能被扫描识别的不能报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证书; 3、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一览表及相应证书; 4、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的社保交纳清单; 递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联 系 人: 沈长进 徐雁军 联系电话: 13706897521(667521) 13732435553(766553)
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 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灵洞乡分中心 2017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