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城市管理局运河景观带雕塑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泊头市城市管理局运河景观带雕塑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泊头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泊头市解放西路 采购人联系人:褚铎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8225326 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7号楼0703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778823702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宁 受理质疑电话:17778823702 项目联系人:李宁 联系方式:17778823702 传真电话: 采购内容:雕塑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26 公告名称:泊头市城市管理局运河景观带雕塑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2350000 项目实施地点:泊头市运河景观带 供货时间:9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及雕塑作品的制作安装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 2、投标人应有清晰的设计思路、构思,雕塑作品应符合泊头市运河景观带总体布局,尺度合理,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供应商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对供应商应具备条件的要求 1、具有雕塑总承包壹级资质证书。2、具备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证书。3、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投标人可提交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7、开户许可证。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9、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外埠企业进冀备案手续。 二、报名时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备注:不能提供原件或办理年检、变更的,须出具注册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说明、证明文件。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0/1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0/20 获取文件方式:现金发售 文件售价:500 获取文件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综合窗口(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5楼)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综合窗口(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5楼) 投标开始时间:2017/10/14 12:57 投标截止时间:2017/11/09 09:00 开标时间:2017/11/09 09:00 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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