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兰区检察院西北侧绿化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美兰区检察院西北侧绿化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已由海口市美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美发投资立【2017】167 号、海美发投资概【2017】162 号、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以美财基【2017】15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100%,采购人为海口市美兰区园林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面积约11360平方米,拟建室外配套工程,包含景观亭、休闲广场、园路、停车位及种植乔木绿化工程。
项目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美兰区检察院西北侧空地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该项目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建筑业企业。
3.2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资料员1名。
3.3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显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7 年10月16日至 2017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 海南省海口市大英山西二街2号4-1-901 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介绍信和身份证到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2 不受理邮购报名登记。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上午9点00分,地点海口市蓝天路锦鸿温泉酒店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____》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海口市美兰区园林局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 地 址: 海口市大英山西二街
联 系 人: 林工 联 系 人: 凌女士
电 话: 0898-65325102 电话/传真:0898-66166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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