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7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金山开发区绿化养护及道路保洁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金山开发区绿化养护及道路保洁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7117000207 采购文件编号:CGP1500000046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物业管理服务1无7292270 2物业管理服务1无8669599 3物业管理服务1无29195347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绿化工程,并且包含清洁服务或物业管理或卫生管理或道路清洁等相关内容的供应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园林绿化中级(含)以上工程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在本项目多个标段排名第一,在同排序的情况下,则将投标单位的拟中标金额按高低依次排序,确定其为拟中标金额最高的标段为中标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段601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hh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授权委托人必须本单位的园林绿化中级(含)以上工程师) (2)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6)园林绿化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 注:①如投标人为三证合一企业,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②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8日 上午 09:0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段601室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8日 上午 09: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段601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段601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刘京海 石瑾璐 联系电话:0471-4661199 1.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呼和浩特汇商广场支行 账号:8115601012700204973 2.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呼和浩特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人:王海强 联系电话:1804717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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