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溪河改造项目(景观工程)一标段施工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彭溪河改造项目(景观工程)一标段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眉彭发改【2017】47号、1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彭发改招管【2017】28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41301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山区彭溪街道办事处。 2.2 建设规模:改造内容包括河堤整治加固、湿地公园修建、道路铺装、给排水工程、建设景观亭、景观小品、石景、铺装、绿化、灯光等。 2.3 招标范围: 2.3.1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7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近3年(2014年-2016年)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 19 日09时00分,至2017年10月23日23时59分,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msggzy.org.cn/mshy)凭CA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无须前往购买)。
4.2 投标人可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1月8日09时30分,地点为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分中心及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msggzy.org.cn/mshy)。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spprec.com)、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msggzy.org.cn/msweb)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彭山区前程路东段406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杜女士
电 话: 028-37729014
传 真: 028-37729014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13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许女士
电 话: 028-86758901
传 真: 028-86758901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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