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东山公园景观提升工程(二期)二标段已由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以建发改投资〔2017〕6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建宁县东山公园 ;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总造价约人民币 804万元。建宁县东山公园太极广场、名人广场、亲子广场、景观长廊、中心湖的园林工程,管理用房,连廊,道路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8043338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含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根据明建筑〔2017〕7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为三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注:暂未进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分的企业按60分计)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0日内必须到建宁县人社局办理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建政文〔2015〕75号文件规定)。 3.7.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9本次项目的中标者,需于公示期内持单位介绍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到当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开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未能提交告知函或二年内有行贿记录的将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8日9时 00 分至2017年 10月24日 17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 4.2.招标资料下载:投标人通过采取无记名方式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投标人获取SMZ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1月9日17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账号。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1月10日9时0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上发布。 9.中标人必须在公示期间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核验。若中标人不能在公示期间提供相关原件进行信息核验,则视同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若中标人提供的信息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建宁县城区 ,邮编: 354500 电话: 0598-3955162 联系人: 廖工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新市中路206号4、5幢 ,邮编: 354500 电话:0598-3982637、13515992602, 联系人:小朱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建宁县黄舟坊南路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建宁支行 账 号:4299 6917 1941 电 话: 0598-3959857 联系人:张女士
监管部门:建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0598-39823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