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LZCZ-1715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新型城镇化水生态改造提升示范PPP项目及其实施方案已由敦化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授权敦化市水利局为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并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敦化市新型城镇化水生态改造提升示范PPP项目。 2.2 项目地点:项目建设地点在江南镇安乐村。 2.3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牡丹江坡面升级改造工程,第二部分为丹江湿地工程。根据项目可研,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清淤疏浚工程、水系连通工程、生态护岸工程、人行栈桥工程、铺装工程、建筑小品设施、景观小品设施、绿化工程、亮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拆除清理工程、光影水秀工程及征地拆迁等。 2.4 项目投资:项目建设静态总投资约 37869.9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23468 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 61.97%,工程其他费用约 11877.3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 31.36%,预备费约 2524.54 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 6.67%。项目总投资以 37869.90 万元为控制数。 2.5 质量标准:项目建设质量验收标准需要符合可研及相关规划/技术文件的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其它有关规范、标准。 2.6 项目周期:项目合作期限为 10 年,其中建设工期为 3 年,运营维护期 7 年(含保修期 3 年)。其中,绿化工程保修期(养护期)为 3 年,光影水秀工程保修期为 3 年,其他工程保修期 1 年,有国家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7 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方式。 3. 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即 BOT)模式实施。在“BOT”运作模式下,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将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项目设施、生态景观工程的日常管理及运营维护,提供建设服务及运营维护服务,通过政府方支付建设服务费、运营维护服务费回收投资并取得合理收益,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设施和资产无偿移交政府方。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主体资格 (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 (2)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申请人应符合《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中第二条规定:“本指南所称社会资本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4.2 资质要求 4.2.1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景观园林或园林绿化等经营内容; 4.2.2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至少(从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申请人具有一项成功完成的合同额为人民币一亿元及以上类似园林绿化项目施工业绩或类似景观生态类PPP项目业绩。 4.4 财务状况 (1)截至2016年底,申请人企业净资产【2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经审计的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2)申请人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新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第三方出具的验资报告。 (3)申请人的可用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 4.5 信誉要求 (1)申请人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2)招标人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申请记录期间的企业申请; (3)未被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 (4)申请人需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和提交 (1)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应当在北京时间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敦化市政务大厅六楼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地点为敦化市政务大厅六楼。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3)办理报名手续时,申请人须提供如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说明: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授权代表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仅提供牵头人资料报名即可。 (4)未报名的申请人不能参与资格预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报名的社会资本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准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17年11月9日9时00分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地点为敦化市政务大厅七楼开标室,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7.公告发布的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敦化市水利局 联系地址:敦化市翰章大街527号 联系人:王红博 电话:0433-624014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延吉市长白路28号 联系人:隋大齐 电话:13514415928 监督部门:敦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