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名称 佛堂镇朝阳路景观亮化提升工程 2 招标编号 YW20171017510 3 建设地点 佛堂镇朝阳路 4 概算投资 254.14 万元 5 建设规模 6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7 工期要求 70 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
(YW20171017510-S01)佛堂镇朝阳路景观亮化提升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佛堂朝阳路景观灯提升改造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企业资质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 2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者[机电工程二级] (项目经理必须持有B证。)
四、报名时间 1 报名时间 2017-10-17至2017-11-7(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13:00至 17:00
五、招标文件(含清单、图纸)领取 1 领取时间 2017-10-18至2017-11-7,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01:00至05:00 2 领取方式 投标人请登陆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含清单、图纸)
六、招标答疑提交 1 提交时间 2017-10-23 17:00前提交 2 提交方式 通过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
七、招标答疑(补充)文件发放 1 领取方式 投标人登陆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八、资格审查方式 1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 1 评标办法 现场评分法
十、其他要求 1 其他说明 1、投标人是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2、本工程接受三级及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报名;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起到开标结束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向检察机关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5、义乌市外投标企业、资质及项目经理必须完成义乌建设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入库手续。6、在决标前,中标候选单位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需提供2017年6月份-2017年8月份其中任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以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为准)报招标人审核;7、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没有下列不良行为:投标人被国家级、浙江省省级、义乌市市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或公示期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8、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9、投标人在义乌建设行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D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查询的信息为准);10、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1 招标人 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 2 联系人 吕锐锋 3 联系电话 89988099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 代理机构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 楼晓东 3 联系电话 8547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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