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9821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西 |
工程名称: |
乐安县南山公园景观“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工程简介: |
招标公告 乐安县南山公园景观“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赣建乐公开招字[2017]第73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安县南山公园景观“阁”建设工程已由乐安县发改委乐发改字【2016】132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乐安县南山公园景观“阁”建设工程位于乐安县城东环路西侧。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00 万元。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清单预算及相关后续服务,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项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 质; ③施工单位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施工单位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②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 证),要求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 3.3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提供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无需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施工)有不良记录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需在有效期内)。 3.5其它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开标现场出示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施工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 3.7外省投标施工企业须办理进赣备案手续,提供进赣备案证明材料原件或省住建厅备案系统登记网络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1月3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fzggzy.jiangxi.gov.cn/)或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xlean.gov.cn/zt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3日9:30时整,地点为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法制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地址:乐安县联系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891号邮编:邮政编码:344000联系人:邹达成联系人:饶耀明电话:13979460280联系电话:18807948228传真:/传真:0794-8218906 2017年10 月 10日 |
报名期限: | 2017/10/11至 2017/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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