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安镇政府大院绿化及照明工程 2、工程地点:江安镇政府大楼院内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要求:详见图纸和报价单(报名后获取) 二、本工程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1、资质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风景园林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拟承担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风景园林绿化施工中级工程师以上资质。 (3)拟选派项目经理要求:需在所投标单位注册。 报名需提供: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 (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2、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3、工程期限:3日历天 4、投标人投标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200元,开标当天带至会场参加开标。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报名费200元不退) 本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二年,自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6、安全文明施工: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由中标承包人全权负责。 7、中标承包人开工前必须结合本工程实际编制施工方案和质量、工期、安全保障措施后组织实施。 8、中标候选人待公示2天无异议后,与江安镇人民政府签订施工合同。 三、投标报价: 本工程最高限价22000元(包干价)。 四、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人超过3家(含3家)时,按最低价中标。报价方式为一次性书面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如现场一次流标,将现场组织二次议标。 五、工程结算办法: 本工程结算按照固定单价方式,最终结算按照实际测量结算。 六、工程付款方式: 本工程施工合同生效,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7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异议结清余款(同时无息返还保证金)。付款时施工单位需提供全额的正式发票。 七、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 请投标人于2017 年10月21日上午9:00前到江安镇报名获取相关文件,报名费200元。开标时间定于 2017 年10月21日上午9点30分,地点: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招标人: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振亚 联系电话:15050635569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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