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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79880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0]黄泗浦生态园核心区生态修复项目的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编号3205821512089901项目名称黄泗浦生态园核心区生态修复项目
标段编号3205821512089901-BD-007;标段名称黄泗浦生态园核心区生态修复项目南苑路东延及周边地块草籽播撒;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10月19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10月2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黄泗浦生态园核心区生态修复项目
一、招标条件
   黄泗浦生态园核心区生态修复项目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东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现对该项目的黄泗浦生态园核心区生态修复项目南苑路东延及周边地块草籽播撒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黄泗浦生态园
   2.工程规模:黄泗浦生态园核心区生态修复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
(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3205821512089901-BD-007黄泗浦生态园核心区生态修复项目南苑路东延及周边地块草籽播撒公开招标96.002017/10/18

三、公告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1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8年01月20日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10月19日8:30

公告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17:3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园林类工程师三级](含)以上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必须是2017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类)三级及以上或2017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三组及以上单位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理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1.资格后审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人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和连续交纳6个月(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下同)以上养老保险原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彩色打印件;项目责任人须提供职称证书,以及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连续交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原件。 2. 投标人必须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张预办[2012]13号文)的规定,提供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或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报名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时该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3.杜绝借资质、挂靠等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五、公告其他内容
   

一、张家港市东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黄泗浦核心区生态修复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招标报名和资格审查。

二、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黄泗浦生态园、南苑路东延及周边地块 2.工程规模: 总投资约96万元 3.工程内容: 黄泗浦项目-南苑路东延及周边地块草籽播撒,面积约12万平方米,两年养护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年 11月10日至2018年1月20日。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1个标段的资格审查。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报名人资格条件:必须是2017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类)三级及以上或2017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三组及以上单位。 2.选派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 执行。(注:在本工程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张家港市住建局备案通过的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张家港市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备案表》原件。) (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① 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 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2)业绩要求:近4年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六、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由评标专家组在开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理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资格后审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人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和连续交纳6个月(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下同)以上养老保险原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彩色打印件;项目责任人须提供职称证书,以及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连续交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原件。 9. 投标人必须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张预办[2012]13号文)的规定,提供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或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报名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时该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10.杜绝借资质、挂靠等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七、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标人中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但不超过中标价的10%。

八、其它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0月 19日08:30 至 2017年10月20日17:00,在 张家港建筑业网 下载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三天前随时查看“张家港市建筑业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招标控制价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3、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0月30日下午13:30 ,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张家港市建筑业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开标地点为: 张家港市市民服务中心(210开标室)。(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招标人联系人:徐博 电话:56991662 5、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施婷婷 电话:58150012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 10 月 19 日至2017年 10 月 20 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张家港建筑业网http://221.224.56.20/zjgjz/
   2.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东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暨阳东路555号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怡商厦401、402室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徐博联 系 人:顾林英
电 话:15962398528电 话:0512-58222172
传 真:传 真:0512-58221724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lh_yangyang@yahoo.com.cn

报名期限: 2017-10-19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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