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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79929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圩湖绿园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圩湖绿园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3207071705030101-BD-001
一、招标条件
江苏新海科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的昌圩湖绿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经由 连开委复【2017】1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圩湖绿园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昌圩湖绿园项目
2、标段名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圩湖绿园项目施工
3、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圩湖绿园
4、工程规模:环湖路东侧、湖心岛及灯塔南侧三大地块,总面积约5.8万平方
5、招标范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圩湖绿园项目施工及完工验收合格后成活期养护一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期:180日历天
7、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8、招标控制价:2856.7369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营业执照中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根据住建部2009年修订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9]157号)相关注释(六),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三)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本次招标不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六)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2014年1月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
(1)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工程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上传。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7年6月-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用摇号机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K值或Q1、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再次通过摇号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84%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六、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间:2017年10月20日至24日。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CA密码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现场导入进行替代,备用介质文件导入也不成功的作无效标处理。
5、电子标书制作:
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148252693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242454657或http://www.lygztb.gov.cn: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 工:18505182641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穆传凯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8369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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