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镇古城村路灯亮化工程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古城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金山镇古城村路灯亮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LNJBCG2017101002 2、采购项目名称:金山镇古城村路灯亮化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76,660.38元 5.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项目内容:金山镇古城村路灯亮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2项目地点:金山镇古城村。 5.3项目工期及售后服务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要求二年免费维修更换(二年质保),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完成维修。 5.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其它要求:无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的企业]。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丹东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丹东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丹东市财政局关于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四、领取谈判 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宜 1. 领取时间:2017年10月23日起至2017年10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 2. 领取方式:供应商可到指定地点领取。领取地点: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22楼)。 3. 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写的承诺书(具体内容“本次投标,我单位不存在围标、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对本次投标行为的一切后果负有全部法律责任”。本承诺最终采购人需与法定代表人本人进行核实确认,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亲笔签写的,将拒绝购买招标文件)(4)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9)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10)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1)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除外);(12)近一年(2016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除外);(13)近三年从事的类似业绩(新成立企业除外);(1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清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被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本人没有到场者将拒绝领取采购文件。 4、采购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7年10月27日下午14:30时 (北京时间)。 2.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22楼),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六、其他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和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古城村民委员会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 ”, 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古城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15-4188779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22楼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传真:0415-3169545 邮箱:736469269@qq.com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415-3169545 谈判保证金咨询电话:0415-3169545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0415-3169545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0415-3169545 采购监督管理处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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